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7月28日,集团党委第三巡察组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0日,集团党委第三巡察组向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贵州能源集团党发〔2023〕1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研讨发言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及分管领域实际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抓好落实。二是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材料深入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以及分管领域撰写。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制度。二是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分公司领导班子参加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均结合个人体会和岗位工作实际进行撰写,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开展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6次。
问题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总支议事范围。二是利用党总支会议、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集中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分公司党总支第17次党总支会议、2023年7月25日开展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党总支议事范围和理论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分公司党总支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5次105项内容。
问题三:关于党总支与经理层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议事规则,厘清党总支与经理层权责边界。二是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质效。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议事规则,厘清党总支与经理层权责边界,认真做好记录。二是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加强履职能力及制度执行力建设。三是分公司党总支于2024年4月10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督促纪检机构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形成闭环管理。
问题四:关于党总支会议,非党总支委员参与表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议事规则,规范党总支会议召开流程。二是督促相关部门提前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按流程规范召开党总支会议,明确列席人员参加党总支会议时可以发表意见建议,但不参与表决。二是严肃规范会议记录及严格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做到会议议题准备不充分不予上会,会议材料不完备不进行会议决策;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问题五:关于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不到位,未完成盘江股份要求的“2021年存货原材料在2020年的基础上压降10%”目标任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物资计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制度。二是按照新修订的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物资需求计划申购金额,在保障物资供应的前提下,做到合理采购。三是持续跟踪物资储备情况,物资储备增加较多时,及时分析查找储备增加的原因,并调整物资储备结构,使物资储备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化,最大限度节约储备资金。四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持续跟踪好物资储备资金变化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降储目标任务。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6月29日修订完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办法》(公司发〔2023〕38号),并严格执行。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在保障物资供应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物资需求计划申购金额,做到合理采购。三是深入各矿井单位对储备资金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并做好实时调度,每季度按时召开供应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四是严格执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两金”压控考核办法》(公司财字〔2023〕6号),2023年8-12月份,物资管理分公司储备资金呈现逐月下降趋势。
问题六:关于执行《贵州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需求(申购)计划管理办法》不严,未履行盘江股份计划(申购)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办法、对原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优化。二是每季度召开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例会,总结上季度物资供应相关工作,沟通、交流、安排部署下季度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持续加强物资供应计划管理工作,对计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办法,做好物资需求计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办法》(公司发〔2023〕38号),结合工作实际将原管理办法第五章“考核”内容优化为第六章“监督管理”内容。二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按季度召开3次供应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考核。三是工作中严格执行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办法,做好物资需求计划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单位每月上报的计划费用进行审查,严格按照盘江股份的预算指标抓好落实,积极做好物资需求计划申报及审批工作。
问题七: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及理论教育,培育担当精神,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按照盘江股份党委、纪委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监督工作要点、清单和台账,常态化抓好工资分配、计划管理、物资验收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周一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班前会等,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及理论教育,培育担当精神,提升履职能力。二是于2024年1月4日制定《物资管理分公司2024年纪检部门监督工作要点》,月初制定月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并做好闭环管理工作。三是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立即制定专项监督方案,于2023年8月-12月分别对分公司物资计划编制、验收及领用、工资分配、业务招待、公务用车、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29次,发现问题26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制定监督工作清单及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监督时间、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闭环情况。
问题八:关于未认真落实盘江股份党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没有做到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对分管科室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盘江股份党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二是结合实际制订《物资管理分公司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谈心谈话制度》,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盘江股份党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二是结合实际于2023年11月15日制定《物资管理分公司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谈心谈话制度》(公司党发〔2023〕44号),分公司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2次29人次,常态化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问题九:关于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存在不足,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盘江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的签订,对未严格审核合同的人员按照分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并重新签订合同。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物资管理分公司违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11月6日对未严格审核合同的人员给予核减绩效工资的处理,并进行通报。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于12月19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于2023年11月10日重新签订合同。
问题十:关于合同管理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物资管理分公司《关于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完善合同审查流程,将合同初步审查意见书出具人、合同经办人、合同管理员岗位分离。二是分公司纪检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合同签订、审批、履行,合同管理全过程规范化运行。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实际于2023年11月21日制定《关于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发〔2023〕31号),并严格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合同审查流程,做到审查意见书出具人、合同经办人、合同管理员岗位分离。二是2023年10月建立完善合同台账,做到规范登记台账。三是2023年11月份制定制度修订、合同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对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是否按有关规定规范签订合同开展监督检查。经检查,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问题十一: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和《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前置事项讨论清单》规定,需由党总支会议前置研究的必须上会决策后,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合同管理部门方可办理。二是按照物资管理分公司《关于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和采购流程,纪检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三是修订《物资管理分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并严格执行。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及清单,2023年8月-12月,党总支前置研究重大事项12次,研究审议事项20个。二是按照《物资管理分公司关于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和采购流程,涉及采购行为的必须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公开询比价。2023年12月11日,分公司纪检部门对合同制定、审批、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合同有违规违纪的现象。三是2023年9月8日修订《物资管理分公司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发〔2023〕23号),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严格做到大额度资金调度和使用需经党总支会议前置研究审议后,由经理办公会决策实施。
问题十二:关于财务报销把关不严,存在三单不齐、不列明具体接待对象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盘江股份公司发〔2022〕30号文件中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物资管理分公司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接待工作流程完成各项审批。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依据工作需要开展接待活动。二是2024年3月28日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物资管理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分公司发〔2024〕22号),并严格按照接待工作流程完成各项审批,做到规范报销。三是遵循依法依规、从严从紧、廉洁节俭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
问题十三:关于未按照制度规定建立单车管理台账,车辆使用派车单与公务用车记录表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物资管理分公司用车管理与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建立单车管理台账,完善派车单、公务用车记录的填写,由综合办公室每月核对车辆ETC记录,并落实是否与公务派车单、公务用车记录相符。二是分公司纪检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范廉洁风险。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9月8日制定了《物资管理分公司用车管理与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公司发〔2023〕21号),并严格执行。二是于2023年10月建立了单车管理台账,制定了《物资管理分公司用车审批表》,并做好用车台账登记。三是每月调取打印使用车辆的ETC记录,查看公务用车情况。四是按照《物资管理分公司违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分别给予核减绩效工资的处理,并进行通报。五是于2024年2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问题十四: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好党支部各项活动,并做好记录。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各党支部紧密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将“三会一课”与中心工作实际相结合按时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分公司纪检部门按照《物资管理分公司2024年纪检部门监督工作要点》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问题十五: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认真审核把关,加强对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加强对党的认识,精确表述党的最新理论成果。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加大对发展党员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等审核把关,并通过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参加支部活动等方式加大对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力度。三是分公司党总支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问题十六:关于干部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没有相应管理举措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分公司正副主管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认真落实好上级下发的有关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文件要求。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每半年对分公司正副主管级管理人员开展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条件范围。二是工作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抓好干部教育与管理。三是分公司党总支分别于2023年11月16日、12月19日,2024年1月17日、2月27日对正副主管级考核排名末位和排名靠后的两名同志进行提醒和帮扶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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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 娅 核稿:刘佳跃 审核:张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