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8月29日,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对红林公司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6日,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向红林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贵州能源集团党发〔2023〕118号)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学、跟进学,并认真领会讲话和指示精神,把第一议题落地落实。二是认真梳理前期红林公司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行补学。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共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要求,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召开党委会26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6次,学习内容40项。二是公司党委已于2023年12月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作为“第一议题”进行补学,并按照能源集团党委《关于切实做好“第一议题”制度相关工作提示》要求,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补学“第一议题”内容20项,并建立学习台账。


  问题二:关于党委会临时提出并讨论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会前提前向各部门收集党委会议题和议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主要领导审定,形成会议议程。二是为保证党委会会议效率和质量,会议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进行,会中不新增临时议题。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流程,会前提前3个工作日将需要提交党委会决策议题和议案进行汇总,经党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形成会议议程,党委会均严格按照会议议程召开。二是各部门提交党委会议题清单均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党委主要领导最终审核,形成会议议题清单。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召开党委会26次,研究讨论146项议题,均严格按照决策流程进行,未发生临时增加议题的情况。


 问题三:关于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委员依次发言,党委书记严格落实末位发言,杜绝“一言堂”情况。二是规范党委会记录格式,记录人员要对会议记录相关要素精准表述,记录过程中要做到内容不能有遗漏,讨论和表决不能模糊。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研究讨论事项清》要求,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公司党委共召开党委会26次,研究讨论146项议题,会议过程中由参会的党委委员逐一发表自己意见,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发言。二是党委会记录均由党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原汁原味体现决策全过程。


  问题四:关于未设立董事会,但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议案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红林公司章程,对重大事项决策,认真按照章程召开会议。二是召开会议前需明晰会议和重大事项决策权限范畴,不得越级召开与自身决策权限不符的会议及重大事项决策。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公司党委已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重大事项前置研究决策。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公司党委对超出本单位决策权限及时向上级公司报批事项22项,确保决策程序的合规合矩。二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在规定权限内进行规范决策,对超出公司决策范围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批,确保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问题五: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近三年发生瓦斯超限事故29起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分区分类、精准有效加强瓦斯治理。二是积极优化瓦斯抽采系统,提升瓦斯治理效率。修订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加大瓦斯考核力度。三是根据易造成瓦斯超限的各个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超限工作预案,加强超限隐患排查和超限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事宜,从源头层面减少瓦斯超限次数和减轻因瓦斯超限带来的后续影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2月累计组织通风、防突管理人员74人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从业人员安全发展理念。二是优化瓦斯抽采系统,投入使用地面施工3个立井,瓦斯抽采效率进一步提高;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红林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巡查管理制度(试行)》《红林煤矿瓦斯治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分区分类、精准有效加强瓦斯治理,实现“三零”目标。三是加强瓦斯精细化管理和瓦斯抽采过程管控,截至目前未出现瓦斯超限情况。


  问题六: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井下爆炸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相关规定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问责。二是认真梳理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从工作流程形成闭环管理。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管理。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公司党委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进行处罚,对3名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调离原岗位,对1名管理人员处罚500元。二是加强火工品的管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开展火工品管理检查13次;健全完善火工品的采购、运输、发放、退还台账,另为火工品管理人员全部配备防静电衣服,确保火工品安全。三是2023年11月,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学习培训,累计27人次参加,进一步强化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火工品的管理能力。


  问题七: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脱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林东矿业矿领导带班管理办法,并在当月薪酬考核中对带班脱岗领导进行考核。二是对未按要求执行带班制度的矿领导进行行政处罚。三是深入开展检查并形成工作闭环。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再次组织学习贯彻《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二是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处罚不按规定带班人员1人次,处罚金额2000元。四是今后将对不严格落实带班制度的干部加大处罚力度。


  问题八: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人为隔离甲烷传感器被停产整顿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相关规定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问责。二是加大对一氧化碳、甲烷等有害气体传感器的巡检工作,对不能正常报警的传感设备要及时予以更换。三是加大对“三违”问题的排查力度,对“三违”人员,坚决严肃查处。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7月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4名直接责任人进行开除处理,对区队负责人进行调岗处理。二是2023年10至2024年4月定期开展设备检查,校检瓦斯传感器79台,一氧化碳传感器98台。三是严格执行《红林煤矿全员查“三违”反“三违”管理办法》,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查处“三违”313起,处罚387人,处罚金16.9万元。


  问题九: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合同未签订就发生交易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整理,界定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管辖权限开展问责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合规签订,规范签订流程,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项。三是对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合同方面管理。  

  整改成效: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落实整改。一是2024年4月成立公司党委问责工作小组,制定问责管理办法,已完成梳理区分年限和金额、界定相关人员责任等工作,力争6月底前形成问责处理建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严格执行林东矿业《合同管理办法》和红林矿业《物资采购及供应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公司党委共完成采购328项,采购流程合法合规,均做到先签订合同再履行交易手续。三是2023年10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开展物资采购工作,完善采购流程,做到规范管理。


  问题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对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界定相关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及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根据决策权限和范围,规范开展决策。三是加强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培训,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杜绝防范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落实整改。一是公司党委于2024年4月成立问责工作小组,制定问责管理办法。目前正在梳理区分年限和金额,界定相关人员责任,力争6月底前形成问责处理建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根据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规范开展决策。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党委会共研究决策事项18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事项6项。三是2023年10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工作素养。


  问题十一:关于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乏力,购买合同先签订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审批流程。二是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学习,规范合同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落实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计签订物资采购合同328份,均履行合同审批流程。二是2023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重点围绕《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批流程。三是公司党委于2023年10月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问题十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未严格执行薪酬管理制度,支付外单位职工薪酬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公司汇报,帮助解决救护队工资合规管理问题。二是力争在2024年第一季度前解决救护队人员工资发放问题。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捋顺驻矿救护队管理关系问题,经林东矿业党委研究,批复同意林东救护大队与红林煤矿、龙凤煤矿、泰来煤矿签订《救护协议》,自2024年1月起由林东矿业公司发放驻矿队员工资。二是驻矿救护队员2024年1月份工资已由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发放,红林矿业公司已停发。


  问题十三: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先入账付款后补发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林东矿业公司资金收付管理及审批流程》文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针对此项,采取经办人先借备用金检验,后开发票报销。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林东矿业公司资金收付管理及审批流程》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形成闭环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规范备用金借用及报销流程。


  问题十四:关于备用金清收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2023年7月底前发生的备用金及费用进行清收,针对备用金方面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离职人员采取法律途径追收账款。二是严格执行林东矿业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加大本单位备用金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力堵塞备用金管理漏洞。三是着力构建备用金审核机制,加大对备用金审核力度,全力化解和防范因备用金审核不到位产生的经营风险。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对2023年7月底前发生的备用金及费用进行清收,共发生3笔备用金清收不及时。截至2024年4月底,已完成部分清收。今后将持续加大清收力度,对逾期未归还备用金的,采取司法途径进行清收。二是2023年10月以来,严格执行《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未再借出备用金,相关费用均以实际产生费用发票予以报销。三是2023年10月以来,加大对所有预支备用金的审核力度和额度授权,强化备用金使用的源头管控、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问题十五: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人员配备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对相关责任人的岗位进行调整。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和内部培养,提高干部人才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落实整改。一是公司党委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党委会对团委工作进行研究安排,相关责任人不再兼任团委工作。二是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招聘毕业生32人,其中党员20人,预备党员2人,发展对象5次,积极分子10人,将选择政治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加入纪检队伍。三是2023年11月调入1人到纪检工作,目前,公司纪委工作人员3人(原有4人,2024年1月调入能源集团1人),正在考察1人进入纪委工作,确保纪委工作正常开展。


 问题十六:关于纪委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煤炭销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均加大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督。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公司纪委于2023年11月对物资采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均已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公司纪委开展业务培训7期,累计63人次参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问题十七:关于纪委自身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要求开展业务学习,健全完善内部督查机制。二是加强对“五个一”学习,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定,完善内控机制。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公司纪委结合实际对照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截至目前开展7次业务学习、7人次纪检干部培训教育,不断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问题十八: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有遗漏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副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全员建立廉洁档案,做到应建尽建。二是按要求进行更新廉洁档案,规范化开展纪委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全面梳理,于2023年11月建立副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廉洁档案37份,做到应健尽建。二是2024年4月完成37份廉洁档案的动态更新工作。


  问题十九:关于红林矿业班子成员通讯费发放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通讯费管理办法要求,对班子成员通讯费发放超出部分进行退还。二是修订完善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机关工作人员通讯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于2023年12月底将班子成员通讯费在预算额度内超额发放的11300元全额退还至公司账户。同时,对二级班子成员的通讯费发放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发现,共计8人在预算额度内超额发放2500元,已于2023年12月底全部退还至公司账户。二是2024年2月修订印发《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讯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司班子成员通讯费不再工资中进行发放,均开具发票在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


  问题二十:关于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公司汇报,帮助解决检查人员费用处理问题。二是对事情原因核查。三是按制度退还超出费用到财务部。四是加强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公室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报销各类费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林东矿业于2023年11月出台《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林东矿业发〔2023〕424号),文件规定报销费用。二是对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核查清楚,已作出说明。三是已按制度将退还超出费用到财务部。四是公司党委于2023年11月组织财务部和综合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制度,掌握费用报销标准、要求和流程,规范报销各类费用。


  问题二十一:关于业务接待存在先接待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商务招待管理办法,业务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起申请,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杜绝先接待后审批情况发生。三是加强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纪意识,按制度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公司党委于2023年11月12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商务招待管理办法》,2023年10月至12月,共计接待47次,均严格按照流程审批,未发生先接待后审批情况。三是2023年11月组织综合办公室接待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业务接待工作。


  问题二十二: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业务知识学习,增强经营管理意识,提升财务、经营等业务能力。二是按制度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三是按照公司经营活动分析会议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生产经营财务分析。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拟制定班子成员业务学习实施计划,通过自学、专题辅导、党委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加强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物资采购、合规性管理等内容的学习,不断增强班子成员业务管理能力。二是2024年1月14日编制完成2023年资金决算报告,并经林东矿业审核通过;2024年1月28日完成2024年资金预算报告,并经林东矿业审核通过。三是严格按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经营活动分析会,开展财务分析。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计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议7次。


  问题二十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大额资金运作监督管理乏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清单,厘清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二是加强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学习,合法合规履行职责。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厘清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权责边界,强化对重大资金计划的前置研究,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公司党委前置研究重大资金事项22项。二是2023年10月1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问题二十四: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研究推荐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启动党委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选拔任用流程。

  整改成效:整改推进中。一是公司党委于2024年4月成立问责工作小组,制定问责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界定相关人员责任,力争6月底前形成问责处理建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二是2023年11月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流程。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选拔任用干部4人,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


  问题二十五: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委会研究的人事议题只有会议记录没有会议纪要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党委会议研究的人事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完整体现人事议题决策过程。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选拔任用流程。

  整改成效: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0月起,使用专用记录本对党委会议研究人事议题进行记录,形成会议纪要9份。二是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流程。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选拔任用干部4人,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


  问题二十六: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一线职工流失较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引进主体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为矿井持续发展提高人才保障。二是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稳步提高职工收入。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关系爱护,解决职工生活、住宿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多措并举优化人才结构。选拔任用4名管理人员;扩大大学生招收力度,招收大学生32人;与毕节学院对接招生1次,100余名学生有就业意向。二是制定《红林煤矿技术员定级标准及考核方案(试行)》,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后续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激励机制;2023年在岗职工人均年收入较上年度同比增长8%。三是租用原春光煤矿住房安置职工170余人,暂时解决住宿困难问题;新建职工宿舍楼和公寓楼规划正在推进之中。


  问题二十七: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每季度到党建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2月9日制定《关于建立中共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是截至2024年4月,班子成员按要求到党建联系点指导工作9人次。


 问题二十八:关于党组织工作经费未按要求建立年度预算,且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要求建立党组织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坚持“一事一议”,规范使用党组织工作经费。二是加强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按标准计提工作经费,执行专户专账管理,建立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台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月7日,公司党委会坚持“一事一议”原则,研究通过2024年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预算事宜。二是2024年1月至4月,按规定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42.05万元,计提经费按要求进入专户专账管理,2024年1月28日支出1.7万元用于表彰,均按要求建立收支台账。


  问题二十九:关于落实集团纪委专项监督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商务招待管理办法,建立台账,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公车,并建立台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执行《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商务招待管理办法》,2023年10-12月,共计接待47次,均严格按照流程审批,建立完善接待台账,并明确接待对象、接待人数、陪同人数等内容。二是2024年1月修订《贵州黔西红林矿业有限公司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车辆使用台账,明确出发地、时间、目的地等内容,规范使用车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7-4690060;邮政信箱551614;电子邮箱867497073@qq.com。



编辑:田 娅    核稿:刘佳跃    审核:张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