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或集团)党委开展常规巡视。2024年2月6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能源集团党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厚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理论基础。二是坚持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对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的内容,结合集团党的建设、国企改革、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三是督促林东矿业党委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督促省煤矿院党委立行立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四是督促各子(分)公司党组织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台账》,集团党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行到位。五是集团党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提示机制,及时下发学习内容清单,督促各子(分)公司党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措施纳入党委会纪要,明确落实相关措施的责任部门,做好措施落实的跟踪推进。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团党委2024年度共召开党委会议28次,均按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学习内容共58篇次,制定77项具体的、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措施。同时,集团示范带动各子(分)公司补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50次,补学内容641篇次。二是印发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1月29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月15日,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着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集体学习研讨;4月26日领导班子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紧扣党的六大纪律,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分管工作实际作研讨发言;5月23日,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能源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集体学习研讨。6月19日,开展主题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条例》,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7月12日,开展主题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以扎实的学习成效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铁的纪律作风为努力成为全省富矿精开‘主抓手’、能源安全‘压舱石’和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主力军’提供坚强保障”集体学习研讨;7月26日,开展主题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集体学习研讨。三是督促林东矿业党委、省煤矿院党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将贯彻落实措施纳入闭环管理重要内容。林东矿业党委已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2024年1月至7月,林东矿业党委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58篇次;其中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0篇次;补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6次,补学内容120篇次。省煤矿院党委已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并动态更新。2024年1月至7月,省煤矿院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58篇次,其中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3篇次;补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6次,补学内容97篇次。四是集团党委2024年1月23日至2月5日,对盘江股份、水矿控股、乌江能投等14家子(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闭环管理规则”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共查出11项问题。截至2024年3月底,各子(分)公司均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和台账报集团党委办公室。五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提示机制,2024年2月26日,集团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第一议题”制度相关工作的提示》,并列举“第一议题”学习参考资料发至各子(分)公司党组织,要求各子(分)公司党组织及时跟进学习、补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印发“第一议题”学习参考资料12期。
问题2: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推进集团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工作,督导各子(分)公司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12月底前煤电气化主业板块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二是加快实施国家重点专项“复杂地质条件煤矿辅助运输机器人”,2024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三是加快实施省重点专项“煤层气井上下联合抽采利用关键技术与工程试验”,按照省科技厅批复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底前的进度安排,完成各项研究工作。四是积极推动集团专利技术成果转化,集团安全生产过程中实施、转化成产品销售等多渠道进行使用与转化;强化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严把专利申请关,不断提升专利技术成果价值。
整改成效:一是截至2024年6月集团共开展241个项目的研发工作,完成研发投入1.17亿元,1月至6月累计完成研发投入5.55亿元,同比增长44.16%。二是2024年7月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召开“复杂地质条件煤矿辅助运输机器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会议,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综合绩效评价。三是2024年1月30日,省重点专项“贵州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提产增效关键技术及工程试验”(含“煤层气井上下联合抽采利用关键技术与工程试验”课题)获省科技厅延期批复,项目完成研发投入计划的87.34%。项目各项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主要包括:完成宏观尺度下的有利区6处和深部煤层气有利区3处的优选;完成低效井综合治理技术方案编写;实现新井平均单井日产气量由500立方米以下提高到1200立方米以上,3口新井达标;完成贵州省煤层气井地质与工程信息1.5版本数据库建设;完成基础地质建模及压裂裂缝延展建模;完成深部煤层气资源评价,确定全省煤层气地质资源量(2000m以深)等。6月4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开展阶段性评估,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阶段性评估。7月16日,集团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明确时间节点,预计按期完成各项研究工作。四是盘江股份矿机公司的“一种不锈钢筛网简易切割装置辅助支撑架”“一种多自由度的液压临时支护翻转臂”“一种滚筒齿座耐磨结构”等4项专利已转化实施为产品,截至2024年7月,已实现销售收入154.58万元。乌江能投兴电石膏公司的“一种防菌抗裂石膏板”“一种高强度抗变形纸面石膏板”“一种耐潮耐火双防石膏板”等4项专利已转化实施为石膏板产品,截至2024年7月,已实现销售收入143.51万元。省煤矿院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煤矿风险预警系统”专利已转化实施为产品,截至2024年7月,已实现销售收入615.19万元。
问题3: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决议,对集团党委会议定的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落实、需董事会决策的事项等,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跟进监督,确保件件有落实。加强监督检查,2024年3月底前对14家二级公司执行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纠正存在的执行程序不到位问题。三是督促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党委、责成盘江股份党委督促盘江股份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治理主体各负其责,不缺位、不越位。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落实党委前置把关程序。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59个。2023年8月24日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省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从正确处理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加快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强化“保落实”职能等13个方面明确工作措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党建入章”,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决议,对集团党委会议定的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落实、需董事会决策的事项等,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跟进监督,确保件件有落实。2024年3月,对14家二级公司执行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纠正执行程序不到位问题。三是督促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党委、责成盘江股份党委督促盘江物资分公司党组织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党委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修订完善《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盘江股份党委督促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通过党总支会组织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员发展有关制度规定,并对物资管理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成物资管理分公司党总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物资管理分公司已动态修订完善了党总支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抓好执行。
问题4:关于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二是严格按照国资监管部门关于物资采购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集团层面物资采购制度,修订完善《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督促14家二级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各治理主体决策程序。四是制定《贵州能源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定期梳理制度,及时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对制度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党委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要求,2024年4月19日对《贵州能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贵州能源集团党委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2024年5月8日对《贵州能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做到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二是2024年7月8日,结合实际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保密管理办法(试行)》,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三是督促14家二级公司修订完善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截至2024年3月28日,14家二级公司均已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进行修订。四是2024年5月7日,印发《贵州能源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制度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推进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
问题5: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集团党委会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督促下级单位党组织通过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二是加强安全督查力量。针对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强化集团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成立3个煤矿安全监督站,分别负责盘州片区、水城钟山片区、毕节片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驻点督查。三是强化集团安全督导检查。坚持以“双全日”工作为主线,健全完善系统清单、岗位职责清单、设施设备管理清单“三张清单”和隐患排查对照检查表册、“明白卡”,全面抓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是抓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治理,对发现的隐患逐项核对销号,强化隐患闭环管理。五是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剖析等举措,对职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导职工形成自觉控制、自我约束、自主保安的行为规范。六是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目标,加大精准培训力度,统筹做好管理、专业、操作三大序列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从业素质。七是根据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山脚树矿瞒报行为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工作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着力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同时,督促各(子)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并将所属各(子)分公司学习贯彻情况作为2024年第二季度专项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检查。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团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工作会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9次。二是成立煤矿安全监督一、二、三站;采取专项对标检查和重点跟踪督察的方式,对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督导检查。2024年3月21日至29日,由党委督查室牵头,人力资源部、煤炭事业部、安全督察部参加,联合组成防灭火专项督导组,对林东矿业下属红林矿、龙凤矿,水矿控股那罗寨煤矿、汪家寨煤矿、大湾煤矿、大坝田煤矿等开展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针对水矿控股所属汪家寨煤矿和大湾煤矿民用瓦斯系统投入使用时间较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现状,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党委督查室、安全督察部、油气事业部相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水矿控股民用瓦斯开展专项督查。发现民用瓦斯系统已不能满足当前城镇燃气相关安全规范要求,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经督促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运行条件。2024年4月27日,能源集团下达《关于立即停止使用汪家寨煤矿和大湾煤矿民用瓦斯的通知》,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2024年7月31日,能源集团采取专项对标检查和重点跟踪督察的方式,对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7074条,下发意见书406份。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双全日”工作启动会精神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系列部署要求,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3月1日制定《贵州能源集团煤矿“双全日”工作考核办法》《贵州能源集团非煤企业“双全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每月督促各单位开展“双全日”工作。采取现场推进会、观摩学习、交流指导等方式,以火烧铺矿为示范建设单位,在集团范围内全面推进“双全日”工作,推动全集团构建新的安全文化、形成新的安全习惯。聘用能源集团“双全日”首席专家5人和专家助理118人,切实解决企业安全全局性、系统性、根本性问题,持续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推动本质安全水平系统性、整体性提升。2024年4月7日,举办“双全日”工作专题培训,推进“双全日”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2024年5月8日至22日,对盘江股份、水矿控股、乌江能投、能源电投、林东矿业、中城能源等6家二级企业本部和松河煤业、文家坝一矿、贵燃集团及麦架门站、天能焦化、泰来矿、戴家田矿等7家下属企业“双全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共发现43个问题,并下发《“双全日”体系建设专项督查简报》督促整改落实。四是2024年2月23日,修订完善《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闭环流程。截至2024年7月31日,能源集团对所属企业督导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7074条,下发意见书406份。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五落实”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组织整改;整改结束,经被检查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被检查单位将闭环资料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能源集团安全督察部现场督导检查组备案,二级公司对隐患整改闭环情况按条数不小于20%进行抽查,能源集团安全督察部现场督导检查组适时抽查隐患整改闭环情况。截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已整改6889条,验收闭环6198条。五是结合时段特征和近期安全事故,能源集团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职工形成自觉控制、自我约束、自主保安的行为规范。每月召开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观看行业领域事故警示教育片。在安全日调度会上及时通报近期全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要求各单位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相关隐患排查工作。截至2024年7月31日,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印发各类事故通报10次。六是2024年5月27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推动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七是2024年4月18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本部2024年培训计划》,集团所属单位充分利用基层班队的班前会,以“岗位明白卡”“应知应会”等为重点,开展班前安全培训、每日一题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从业素质。2024年上半年,集团已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6期,共计培训589人次。下属各单位举办安全培训班2232期,共计培训188533人次。八是针对盘江股份山脚树矿“9·24”重大事故调查结果,省纪委省监委已对省管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省国资委党委、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已对省国资委管理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已对集团管理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某某警告处分;给予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兰某某警告处分;给予集团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张某某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集团党委委员,盘江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朱某某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按照省管大一型企业中层正职确定待遇;给予集团总工程师徐某某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盘江股份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盘江股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尹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盘江股份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盘江股份副总经理麻某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盘江股份生产管理部主任周某某记过处分;给予盘江股份组织人事部中层正职级管理人员王某某政务撤职处分,鉴于王某某未担任党外职务,给予王某某降低一个职务等级处分;给予盘江股份山脚树矿党委副书记、矿长袁某某记大过处分;给予盘江股份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通风副总工程师、矿井通风部主任旷某某记大过处分。九是2024年8月16日,集团安全督察部部长带队到山脚树矿询问相关人员和检查相关资料,经调查核实,山脚树矿2023年8月29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名职工死亡,矿已按工亡事故进行处理,但未按规定向相关监管监察部门和上级公司汇报,属于瞒报行为。目前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牵头正在对山脚树矿“8·29”瞒报事故开展调查,待调查处理决定下达后,依据调查处理决定制定方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十是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的发生。2024年3月4日,印发了《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突发事件(事故)严格按照“八个必报”开展值班报告工作。2024年5月11日转发了《省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灾害事故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灾害事故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和时限,畅通信息报告渠道,不折不扣做好灾害事故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发生灾害事故后“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告贵州能源集团总调度室,按规定时限向省国资委报告。
问题6: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树得不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系统深入,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和风险点研判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二是根据上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召开集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要求。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26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安排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列为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团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2次。二是2024年2月29日,召开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暨集团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会,专题研究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18日,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集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截至7月31日,集团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今后将长期坚持。三是2024年3月29日,集团党委会讨论通过《贵州能源集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于4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四是严格落实《中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集团党委及各子(分)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责任清单、集团党委及各子(分)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清单和集团本部及各子(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五是2024年2月29日,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暨集团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会上,集团党委班子副职向党委报告了202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六是制定《2024年贵州能源集团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谈话的工作方案》,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团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落实廉政谈话99人次,其中“一对一”谈话87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2人次。
问题7:关于“一案一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上级领导机关部署要求,集团党委及时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二是建立“一案一整改”工作推进台账,每季度调度相关单位整改情况。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三是督促天然气能投党委认真梳理违纪违法案“一案一整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8月30日,印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规范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指引》,2024年1月至7月,能源集团各子(分)公司党组织按要求开展“一案一整改”13次。二是建立“一案一整改”工作台账,2024年6月12日印发《关于报送“一案一整改”信息的工作提示》,每季度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同时,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安排或自身工作实际,适时对二级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工作质量。三是2024年3月28日,集团党委督促天然气能投党委梳理“一案一整改”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3月29日天然气能投党委上报整改措施,5月7日上报“一案一整改”整改进展情况报告,5月22日全面完成整改。
问题8:关于监督精准性有差距,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安全生产开展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监督发现问题反馈机制,针对不同问题明确细化反馈对象、方式、整改要求、整改监督方式等形成闭环,督促被监督对象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落实整改。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对发现的典型、共性、多次发生、重复发生的问题,通过采取公开通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内部通报等方式,督促推动各二级纪检机构举一反三、强化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落实,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行月调度,督促推动各二级纪检机构和安全监督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四是针对月亮田矿等基层矿井职工未带定位识别卡入井作业问题整改情况,举一反三,督促集团安全督察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基层矿井职工未带定位识别卡入井作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进行全面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11日,修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4月12日制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提高监督治理效能工作机制》,对监督发现问题分类处置,从督促整改落实,到问题通报的全流程,形成“研判—反馈—通报—整改—落实”的工作闭环机制。二是2024年3月2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的通知》,督促各二级纪检机构强化监督,3月8日至9日,抽查盘江股份、水矿控股,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4月11日,修订印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每月召开监督例会,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行月调度,及时将监督存在问题向责任单位纪检机构反馈,压实监督责任。三是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监督检查室举一反三,抽查中城能源纪委监督基层矿井职工正确携带定位识别卡入井的情况,未发现问题。3月6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监督检查室向安全督察部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其开展相关工作。四是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3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井人员佩戴定位识别卡的通知》《贵州能源集团关于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在各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基础上,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月亮田矿职工未带定位识别卡入井作业问题开展追责问责,给予盘江股份月亮田矿党委书记王某、纪委书记于某某元诫勉,责成盘江股份党委给予月亮田矿机运工区党支部书记张某某、月亮田矿机运工区区长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9: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力,纪检机构职能定位有偏差,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问题突出,以业务检查代替政治监督,发现问题浅表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二级纪检机构“三转”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纪检机构负责人兼职情况、纪检机构职责定位和履职情况、纪检干部配备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推动“三转”到位。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二级纪检机构年度评价中的比重,改进监督工作评价的具体指标和评价方式,形成强监督的有力导向,促进提高监督质效。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上半年围绕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开展一次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系统干部专题培训;安排基层纪检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室或专案组跟班学习,以干代训,以干促学。四是督促六枝工矿党委、纪委加强纪检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高监督质效。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及时免去盘江股份、水矿控股纪委书记兼任的其他职务。
整改成效: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贵州能源集团二级纪检机构2024年度评价工作方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能源集团纪检机构“三转”情况专项监督指导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指导计划并开展专项监督指导工作。截至2024年7月31日,完成乌江能投、能源资管、供应链分公司等13家单位监督指导,编制“三转”工作情况报告。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已印发的《贵州能源集团二级纪检机构2024年度评价工作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二级纪检机构年度评价中的比重,改进监督工作评价的具体指标和评价方式,形成强监督的有力导向,促进提高监督质效。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制定2024年度培训计划。2024年3月28日开展“审理、纪法衔接”专题培训;4月29日开展提高监督质效培训;5月6日开展五个专项监督驻点培训;6月17日至2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某某、雷某某从提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对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四是督促六枝工矿党委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六枝工矿党委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六枝工矿公司纪委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审核意见的复函》的精神,印发《关于调整中共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内设机构设置。六枝工矿纪委补充1名新分配的大学生到纪检室工作,充实纪检干部队伍;选派4名纪检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跟班学习,通过以干促学和外派参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五是六枝工矿纪委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加强日常政治监督、紧盯“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等,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六是水矿控股2024年3月14日印发《关于推荐周某等人任免职的函》,免去水矿控股纪委书记项某某的贵州水城矿业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该同志兼任的其他非纪检主业职务已全部免除;集团2023年5月12日印发《关于高某某等同志任免职的函》,免去盘江股份纪委书记刘某某的贵州盘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集团2023年12月5日印发《关于赵某某等同志任免职的函》,免去盘江股份纪委书记刘某某的贵州省动能煤炭技术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该同志兼任的其他非纪检主业职务已全部免除。
问题10:关于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推动和指导不力,各级纪检机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欠缺,成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对二级纪检机构指导联系工作机制,强化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督导。二是建立对抽调人员的“师带徒”机制,由组领导、部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点对点进行指导帮助,提高基层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三是对2023年度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工作措施并指导二级纪检机构抓好落实。四是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通报,深入分析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月度例会点问题、提建议、压责任,促进监督工作质效提升。五是针对2023年度综合评价及专项工作排名靠后的二级纪检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约谈。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5月23日,印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与二级纪检机构定期沟通监督工作机制》。二是2024年4月3日,印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师带徒”制度(试行)》,现已签订4对师带徒协议。三是认真分析总结2023年监督工作情况,2024年1月22日,印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各二级纪检机构抓好落实。四是2024年 4月11日,修订印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每月召开监督例会,分析研判派驻纪检组及各二级纪检机构监督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研判情况在月度例会上进行通报,面对面点问题、提建议、压责任。2023年监督发现问题立案11件,其中酒驾醉驾4件,安全生产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件,其他1件。2024年1至7月,监督发现问题立案6件。五是结合综合评价、专项工作内容,拟定约谈提纲,涵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多项内容。2024年3月28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雷某某对2023年度综合评价及专项工作排名靠后的4家二级纪检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约谈。
问题11:关于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信访举报办理情况月调度和重要信访举报督办机制,通过定期分析研判、督查督办,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量。二是全面梳理未办结线索、案件情况,对超期未办结的线索和案件,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由组领导包案、充实工作力量等措施,逐件突破。
整改成效: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2024年第10次组务会审议通过《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办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质效工作的通知》,对信访举报进行甄别研判、督办、分析,对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方式进行处置,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审查调查进行全过程、全流程监督管理,提高相关工作质效。二是对超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制定包案清单,明确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下发工作提示进行督促办理。截至2024年7月31日,超一年未办结的线索7件,已办结5件,未办结2件;超一年未办结的案件5件,已办结3件,未办结2件;信访举报转立案1件。
问题12: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纪法衔接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和要求。二是加强审查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的培训。2024年上半年开展一期审理专题培训,将纪法衔接作为重点纳入培训内容;坚持以干代训,从驻在企业纪检干部、审理人员库中抽调人员开展交叉审理、提级审理等工作。三是按照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孙某严重违法案进行自查。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7月15日,制定印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关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党纪政务处理的工作指引》,并按有关规定向省纪委省监委调研法规室备案。二是2024年4月30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交叉审理、二级审理实施办法》,并于3月底组织开展一期审理工作专题培训,共56人参加培训。三是对标202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和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对孙某严重违法案开展了自查工作;经自查发现7个方面共11个问题,已建立清单台账,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并立行立改。同时,将相关问题纳入2024年专题培训,举一反三提升监督质效。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4年4月22日下发监督工作提示,要求各内设室、各子(分)公司纪检机构对照上述问题开展对照自查,做好举一反三。五是重新梳理孙某严重违法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2021年2月4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出纳陈某某,被给予开除处分,同年8月2日,因职务侵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22年7月27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某监受到责令检查、批评教育;2023年9月4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贵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一年半)处分;2021年2月10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某,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张某被免职;2022年12月2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孙某被给予开除处分;2022年11月17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部部长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处分;2021年3月4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洪某某被免职,同年11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11月,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办会计张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4月,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原部长助理郑某某被调整为主管;2023年4月10日,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原主办会计何某某被给予警告处分;2023年4月,工会经审委委员张某、张某某受到批评教育。
问题13:关于违规接待、大吃大喝等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待管理的工作提示》,严格执行《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招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接待工作。二是开展违规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吃老板”“吃下级”和违规“吃公函”“吃食堂”等问题,按照程序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排查整改。督促盘江股份党委制定内部招待费以“误餐费”名义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整改措施;督促水矿控股党委制定那罗寨煤矿530余次接待问题的专项清查措施;督促水矿控股党委责成老鹰山煤矿相关人员退回2022年1月18日以“欢送某人”名义公款吃喝费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督促盘江股份、水矿控股党委建立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抓实相关问题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5日,集团下发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本部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工作,并强化对公务接待、商务招待的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内部接待工作。二是2024年3月7日,集团印发《关于开展违规接待、违规报销有关费用自查的通知》,通过自查发现违规接待、违规报销相关问题32项,并已督促整改。三是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工作、规范商务招待工作、违规报销专项整治工作等要求,集团党委将违规接待、违规报销相关情况纳入专项整治,每季度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并上报省国资委。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以及督促整改,对水矿控股老鹰山煤矿党政办副主任穆某某、财务科科长张某某,那罗寨煤矿党政办主任母某某进行组织处理,调整岗位;采取提醒谈话方式处置109人次。四是2024年3月25日,集团印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集团范围内严肃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各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54个,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51个。针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集团党委督促各子(分)公司立行立改,对于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五是督促盘江股份、水矿控股抓实相关问题整改。2024年4月23日,集团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盘江股份对违规接待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汇报,要求盘江股份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问题整改及报告工作。督促水矿控股纪委针对老鹰山煤矿公款吃喝饮酒等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那罗寨煤矿违规接待等问题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行处置;水矿控股纪委已对那罗寨煤矿和老鹰山煤矿违规接待问题进行处置,其中,对老鹰山煤矿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等共62人次进行提醒约谈,责令老鹰山煤矿原党政办、财务科主要负责人及纪委副书记等3人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原党政办、财务科主要负责人2人进行岗位调整;责令那罗寨煤矿党委、纪委于6月19日向水矿控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那罗寨煤矿原党政办主任、党政办副主任、财务科长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原党政办主任进行岗位调整。六是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排查整改。集团党委重点开展违规接待、违规报销有关费用自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实对违规接待、大吃大喝等问题纠治。分别于2024年3月7日、3月25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违规接待、违规报销有关费用自查的通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推进违规问题排查整治,6月底专项治理工作结束,集团各级党组织自查发现问题105个,已督促整改102个,3个持续整改中。
问题14: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对集团的文件、会议、督查考核、调查研究等工作进行规范,严格抓好执行。二是精简文件。统筹抓好上级来文办理,对集团下发的各种文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将白头文件、便函等隐形文件纳入发文管控调度范围,确保发文数量同比逐年有序减少。三是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现场办公的不另行开会,能开视频会的就不开现场会。科学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减少“陪会”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习惯过“紧日子”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2024年4月1日,印发《贵州能源集团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从文件、会议、督查考核、调查研究等9个方面明确18项内容为基层减负,逐一落实责任部门推动落实,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统筹抓好上级来文办理、流转,对集团下发的各种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将白头文件、便函等隐形文件纳入发文管控调度范围。截至目前,水矿控股汪家寨煤矿收到上级来文、外单位文件、内部党发及行政文件222份(不含通报和干部任职文件),同比2023年收到的246份下降10.81%。2024年上半年,集团党委发文195号,比2023年党委发文242号减少47号,同比下降19%。三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汇总《贵州能源集团年度周期性会议计划表》,将会议纳入计划管理,倡导合并开、视频开。2024年2月29日,能源集团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和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会合并召开;3月18日,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2024年度巡察工作会暨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合并召开。
问题15:关于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集团党委班子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到位,统筹推动集团战略重组目标不够有力,存在求稳怕乱思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政治功能,紧紧围绕集团《组建方案》,结合落实《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全力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和《组建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团结协作。通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班子成员自觉参与议事决策的主动性;通过形势任务宣传,树牢集团一盘棋理念。三是强化思想引领。制定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引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对标上级党委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统筹谋划和推进分管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2024年党委工作重点,将落实《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与《组建方案》作为重要任务推进。二是2024年2月28日,印发《贵州能源集团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集团2025年前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强安、扩能、增量、提质”工作。三是2024年6月21日,印发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足、明确方向,达到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目的,为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7月12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坦诚批评,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员自觉参与议事决策的主动性。四是2024年2月28日,印发《坚定信心开拓奋进面向未来续写华章——贵州能源集团2024年上半年形势任务宣传提纲》,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要求开展形势任务宣讲。2024年上半年,集团党委和各成员企业党组织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872场次、受众46635人次。五是制定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引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
问题1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原乌江能源主要领导在当年民主生活会上检视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作为民主生活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相关党内法规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紧紧围绕个人思想、作风等实际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相互批评,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意见建议会。三是建立民主生活会督导制度,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允许召开会议;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26日,印发实施《贵州能源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方案》及《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2024年6月21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7月12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作为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相关党内法规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起草集团民主生活会督导意见。同时,针对过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在2024年7月12日集团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原乌江能源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检视剖析。
问题17: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有不足,党委会议事决策不规范,原乌江能源党委会研究天然气能投公司招聘议题时,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贵州能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党委会决策程序。会前对相关议题方案进行充分沟通,会中由党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和表决,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由时任乌江能源党委主要领导向省委组织部作出深刻检查,并接受提醒谈话。三是督促乌江能投党委加强对《贵州能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的学习,杜绝非党委委员参与党委研究事项表决。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党委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议28次,研究讨论事项267项,其中前置事项59项。二是督促乌江能投党委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会前对相关议题方案进行充分沟通,会中由党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和表决。截至2024年7月31日,乌江能投党委召开党委会议19次,研究讨论事项187项,其中前置事项39项。三是巡视反馈后,时任乌江能源党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省委组织部作出深刻检查。四是督促乌江能投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贵州能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的学习,并要求其下属子公司举一反三,抓好制度执行和落实,确保党委会按程序规范召开。
问题18:关于招聘工作乱象丛生,天然气管网公司招聘工作组织混乱,页岩气公司人员招聘滥用放宽条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贵州能源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明确招聘录用标准及程序,强化招聘工作纪律,统一规范子企业人员招聘工作。二是督促乌江能投党委对招聘工作中违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责成页岩气公司对刘某某进行解聘处理,严肃治理招聘乱象。三是严格把好招聘监督关,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杜绝招聘工作乱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12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并督促各二级单位严格执行。二是2023年9月21日,乌江能投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天然气管网相关招聘录用结果,责成天然气管网党委书记、总经理杨某某向乌江能投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罗某某诫勉谈话。三是天然气管网党委严肃开展追责问责,给予招聘工作违规人员陈某、张某某调离岗位、责令检讨处理,并由分管领导罗某某对其进行约谈。2024年2月29日页岩气公司向录用人员刘某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刘某某于3月7日反馈个人意见,并于3月11日办理离职手续。四是2024年3月18日至5月29日,集团党委开展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调研,对各单位招聘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和监督指导。4月16日至19日开展2023年度考核,对各单位招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五是2024年5月10日,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集团年度招聘计划,5月24日对各单位招聘计划进行批复,各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问题19:关于人才强企工作有短板,集团高技能、高技术人才总量不多、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贵州能源集团技术技能人才成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拓展引才渠道,持续稳步提升人才总量。三是以能源技师学院为平台,建立集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统筹集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四是研究制定《贵州能源集团首席工程师遴选与任职管理办法》《贵州能源集团首席技师遴选与任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提升人才质量。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7月26日,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贵州能源集团技术技能人才成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并印发实施。二是集团党委与省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签订校企合作,拟定了共同培养学生的三方服务协议,共同培养采矿专业学生。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贵州大学、六盘水师范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开展校企合作交流座谈,深入商讨开展校企合作事项,逐步推进协议签订及合作。三是2024年5月16日,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批复同意集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机构。四是2024年7月17日,印发实施《贵州能源集团首席工程师选聘管理办法》《贵州能源集团首席技师选聘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提升人才质量。
问题20:关于人才引育用留有差距,集团党委缺乏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效举措,引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通过“平台引才”“项目引才”“以才引才”等方式加大引才力度,确保完成省委人才办每年下达的“百千万”人才引进任务指标。二是充分发挥煤矿研究院科研平台和地理区位优势,探索构建科技创新人才中心,吸引留住优秀科技人才。三是督促水矿控股党委责成文家坝煤矿对熟练工流失情况开展调研,建立完善人才培育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引进1名“千层次”人才,2024年6月引进1名“百层次”人才、3名“万层次”人才。二是已起草贵州能源集团科技创新人才中心建设方案初稿,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水矿控股党委已于2024年5月提交调研报告及人才培育制度,集团党委将持续督促水矿控股党委建立完善人才培育制度机制。
问题2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贵州能源集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构建“1443”党建工作体系,以体系化思维系统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等问题。二是责成水矿控股党委针对水矿总医院党委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集团党委研究落实。三是组织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督促天然气能投等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党费补缴工作;责成水矿控股党委督促汪家寨煤矿党委追回已发放的培训授课费。四是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检查,加强对党支部换届工作指导,督促天然气能投党委责成其第三党支部按规定重新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并对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16日,印发《贵州能源集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二是水矿控股党委已制定《关于厘清水矿总医院党组织关系的建议方案》。三是2024年3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各级党组织查找问题22个,制定整改措施33条,1946名党员补交党费106104.48元;天然气能投第一党支部等党组织对未足额缴纳党费进行补缴,共1379人(次)、补缴17593.11元;2024年3月29日汪家寨煤矿违规使用的5000元党费已全部退回党费账户。四是2024年4月16日至19日,集团党委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2023年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将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纳入考核重点,对换届工作中不规范的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天然气能投第三党支部于4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并将选举结果报天然气能投公司党委审批;天然气党委于4月23日对其第三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2: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集团党委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大量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甚至拒缴党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暨新党员培训班,把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督促严格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主动、足额、按时缴纳党费。二是督促水矿控股等二级单位党组织对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拒缴党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情况调查摸底,督促退休、离职的党员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接至所在社区或现工作单位。三是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在理顺关系、教育转化的基础上,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拒缴党费的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整改成效:一是把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团党委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培训65人。二级单位党委举办党务培训班3期,培训155人。二是2024年3月23日,集团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水矿控股党委对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拒缴党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截至2024年7月31日,水矿控股超半年未缴纳党费的176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145人,纳入正常管理11人,死亡6人,因违法犯罪开除党籍2人,按自行脱党除名2人,停止党籍10人。三是2024年3月23日,集团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排查出失联党员、未正常参与组织生活的党员、流动党员共299人。截至2024年7月31日,组织关系转出241人,死亡3人,在流入地党组织正常参与组织生活2人,补齐党费并纳入正常管理30人,停止党籍20人,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3人。
问题2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制定贵州能源集团党委2024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注重从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逐步提高生产一线党员数量及占比。二是大力推进“能源黔锋”党建品牌创建,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活动,抓好“红色强企战队”“红色强企标兵”“红色强企旗手”推荐评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感召吸纳生产一线人员、青年职工等群体向党组织靠拢,推动党的政治引领向矿区、班组延伸。三是结合企业产权关系、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用工变化等实际,动态消除党员“空白班组”问题,确保每个班组、每个网点都有党员。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制定集团2024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4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全年计划发展党员340人。盘江股份党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金佳矿2024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调研,要求加大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力度,逐步提高生产一线党员数量及占比;盘江股份党委2024年拟发展党员96名,其中生产一线拟发展党员68人,占计划的70.8%。水矿控股党委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向一线职工倾斜,向青年倾斜,优化党员结构;水矿控股党委2024年拟发展党员38名,其中生产一线职工27名,占比71.05%;老鹰山煤矿党委2024年拟发展党员3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生产一线职工2名,占比66.67%。二是集团党委将推进“能源黔锋”党建品牌创建纳入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6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红色强企战队”“红色强企旗手”“红色强企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将省国资委分配名额按约120%比例放大到各基层单位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三是2024年4月7日,印发《中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运行,持续巩固拓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动态消除“大支部”“空白班组”。4月16日,印发《贵州能源集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坚持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从严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问题24:关于集团党委在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取得实效方面有差距,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但执行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大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台设施设备、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每一项制度。二是着力构建安全管控体系。持续深化“三部联合、五级联动”安全管控体系,做到业务部门(事业部及其他部室)、安全环保部、总调度室“三部联合”和集团管控、公司主责、矿厂主体、区科自治、班组排查“五级联动”安全管控体系,健全完善以行政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和以分管安全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监督体系;煤矿建立安全员、现场安全管理员“安全两员”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激励考核办法,修订完善集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完善《煤矿五职矿长“三零”目标奖励办法》《“双全日”工作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四是持续推进“三违”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全员查“三违”反“三违”管理办法,深化“三违”培训帮教工作,鼓励职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五是修订完善《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把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列制度作为集团党委重点督查内容。
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2023年12月12日,印发《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着力构建“党委领导、行政主抓、工会监督、员工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局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集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分别签订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二级单位及所属矿厂区科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力推进省委主要领导“四个每一”要求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考核。按照《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对2023年下半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开展1次督导检查,下发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对集团本部各部室2023年第四季度以及2024年第一、二季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分别下发考核情况通报。三是强化“三管三必须”。2024年3月21日至29日,对林东矿业下属红林矿、龙凤矿,水矿控股那罗寨煤矿、汪家寨煤矿、大湾煤矿、大坝田煤矿等开展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5月8日至5月22日,对盘江股份、水矿控股、乌江能投、能源电投、林东矿业、中城能源等6家二级企业本部和松河煤业、文家坝一矿、贵燃集团及麦架门站、天能焦化、泰来矿、戴家田矿等7家下属企业“双全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四是构建安全管控体系。2024年3月11日,集团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要强化集团全面管控,落实矿厂主体责任,抓好上级安全决策部署落地、系统稳定运行及日常安全管理,推行区科自治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抓好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强化班组现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五是优化安全管理机构。集团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永忠同志和总经理兰海平同志为主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分盘州、水城、毕节片区设置3个井下安全监督组和油气安全督察组以及地面安全督察组,充实安全督导检查人员;设置煤炭事业部、电力事业部、油气事业部和总调度室等业务部室。各子(分)公司均按规定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是完善安全监督体系。2024年3月11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关于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经理)为首的现场安全监督体系,健全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夯实现场安全管理基础。七是2024年2月23日,修订完善《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严肃责任追究,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2024年1月16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煤矿五职矿长“三零”目标奖励办法(试行)》,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矿“五职矿长”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2024年2月22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煤矿“双全日”工作考核办法》《贵州能源集团非煤企业“双全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推进企业“双全日”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八是2023年9月12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全员查“三违”反“三违”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自觉抵制“三违”的能力,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及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安全生产。2024年5月23日,制定印发《贵州能源集团全员查“三违”反“三违”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双全日”工作走深走实,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全员查“三违”反“三违”专项行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截至2024年7月底,集团共查出178名“三违”人员,对矿井下达“三违”告知书,未接到相关举报信息。九是2024年2月23日,修订完善《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等内容,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1月23日至2月5日,重点围绕能源集团2024年工作会议精神及重要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8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2月29日至3月1日、4月16至17日对水矿控股汪家寨煤矿、大湾煤矿民用瓦斯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4月22日集团听取专题汇报。4月27日集团印发《关于立即停止使用汪家寨煤矿和大湾煤矿民用瓦斯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民用瓦斯。3月21日至22日,对新光电厂、普定电厂、水城煤电化、盘州新能源、关岭新能源开展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反馈4个方面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3月21日至4月19日,对林东矿业、水矿控股、盘江股份三家二级企业共11家煤矿,开展防灭火工作督查,共发现问题30余条,均已现场进行反馈。4月19日至5月9日对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老旧管道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5月10日至17日,对6家二级企业本部及7家下属子企业,开展“双全日”体系建设专项督查,发现6个方面17条具体问题,积极总结各单位工作中的较为突出亮点和经验7条,均已在各单位现场进行反馈,5月31日印发《关于“双全日”体系建设专项督查的通报》,督促“双全日”工作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1-88206450
邮政信箱:550081
电子邮箱:pjmdjtxcb@163.com